红薯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养父将我送给亲爹做新娘 > 第223章 季泽宇有一个秘密
    蜀国与大雍边境——益州,天下第一庄旧址。

    昏暗的地下室里,一盏油灯如豆,光影在墙上忽明忽暗。空气里弥漫着陈旧的气息——霉味、铁锈味,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血腥气,是这间屋子经年累月沉淀下来的、怎么也散不掉的味道。

    季泽宇坐在破旧的木椅上,手中握着一柄剑,用绸布一下一下地擦拭着。绸布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,灰扑扑的,沾满了剑油和铁锈。剑柄被磨得发亮,木质纹理开裂,露出里面暗红色的底色。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,是无数次握持、无数次挥砍后留下的印记。年头久远了,久到他都记不清这柄剑跟了他多少年。

    身后传来极轻的脚步声。暗卫在他三步外停下,单膝跪地,抱拳行礼:“主子,一切准备就绪了。”

    季泽宇没有回头,手中擦拭的动作未停。“按计划行事。”他的声音平静,像一潭死水。暗卫无声退下,脚步声消失在回廊尽头。

    地下室重新安静下来。只有油灯偶尔的噼啪声,和绸布摩擦剑刃的细微声响。季泽宇终于停下动作,将剑横在膝上,低头看着剑刃上映出的自己的脸。然后,他站起身,走到墙边,伸手敲了三下。一、二、三——有节奏,有规律,像是在敲某种古老的暗号。墙壁震动,灰尘簌簌落下,露出一个黑洞洞的、向下延伸的入口。石阶很长,一眼望不到头,隐没在黑暗深处。

    季泽宇警惕地看了看四周。没有人,没有声音,没有异常。他迈步走了进去。石阶很陡,每一步都踩得很稳,靴底与石面摩擦,发出沉闷的声响。通道昏暗,没有灯,没有光,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。他摸着黑,就这样走在通道里,一步一步,不疾不徐。

    这条路,从他醒来,他已经走过了千遍万遍。每一次走,都是一次回忆,都是一次拷问。

    季泽宇有一个秘密。他重生了。与北堂嫣和北堂少彦一起重生了!

    他走了很久。前方出现一扇木门,很旧,门环生了锈,门板上刻着模糊的纹路。他推开门。

    门后是一间密室。密室不大,陈设简单,一桌一椅一案。墙上挂着一幅画,画中人是上一任天下第一庄的庄主和一名女子。男子面容清隽,眉宇间与季泽安有几分相似。女子依偎在他身侧,眉目温婉,嘴角含笑。那画上之人是他的父亲和母亲。

    他与季泽安是同父异母的兄弟。季泽安是嫡,自己是庶。那画上的女子也不是原配夫人,而是作为小妾的、自己的母亲。季泽安从小便是光环加身的嫡长子,而自己,不过是偏院里那个不被重视的庶子。母亲总说,你要争气,你要让你父亲看到你,你要证明你比季泽安强。他争了,他证明了自己。可那又怎样?父亲倒在血泊里握着的还是季泽安的手。

    上一世,父亲扶持大皇子北堂墨,间接成为害死镇国公、害死陆染溪一家的帮凶。季泽安逼着自己手刃亲父亲母。那一天大雨倾盆,父亲跪在雨中,母亲倒在他怀里,胸口插着剑。季泽安说,父亲,你不该助纣为虐。又说,三姨娘,你不该知情不报。母亲闭上了眼睛,再也没有睁开。而季泽安就站在一旁,看着这一切,看着自己亲手杀死父母,随后解散了天下第一庄,成立了风云山庄,暗中积蓄力量要为陆染溪报仇。

    后来,他自己也死了。死在陆忆昔大婚的那一天,死在季泽安的蛊虫下。他记得自己倒下时的感觉——身体很轻,轻得像一片羽毛,飘到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。那里没有仇恨,没有杀伐,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无边无际的雾。他在雾里走了很久,走了一辈子,走到他以为自己会永远困在那里。然后,他醒了。

    他回到了陆忆昔第一次见北堂少彦的前一个月,回到了那个一切还没有开始的地方。

    这一辈子,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。他要成为这天下的主人。北堂嫣、楚仲桓、北堂弘——这些人都将成为他一统天下的垫脚石。他要让他们跪在他面前,求他放过他们。就像上辈子,父亲跪在雨里那样。

    三姓家奴又如何?生命中充满了背叛又如何?只要能亲手杀了季泽安,一统天下,一切都值得。

    季泽宇从桌案下的暗格里取出一炷香。那香很细,通体乌黑,隐隐泛着暗红色的光泽。他将香凑近烛火点燃,青烟袅袅升起。他将香插入桌上的小铜炉里,动作很轻,像是在完成一件郑重的仪式。

    他没有跪,没有磕头。只是站在那里,看着画上那两张年轻的脸,看着他们的笑容。他会赢的。他不会让任何人挡在他面前。北堂嫣、楚仲桓、北堂弘——这些人都将死在他手里,死在他精心布置的棋局中。

    他转过身,大步走出密室。夜风迎面扑来,带着初冬的凉意,吹得他衣袍猎猎作响。他抬起头,望着天边那一抹即将破晓的鱼肚白,嘴角弯起一个冰冷的弧度。

    当太阳升起之时,就是蜀国易主之日。他等这一天,已经等了太久。从上辈子等到这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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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身后传来脚步声。暗卫在他三步外停下:“主子,丞相那边——”

    “不必管他。”季泽宇打断他,“蜀国,从来就不是他的。”

    季泽宇翻身上马。马是乌骓,通体漆黑,四蹄如雪,在晨光下泛着冷冽的光泽。他勒紧缰绳,马匹打了个响鼻,前蹄高高扬起,又重重落下,溅起一片尘土。

    身后,是他暗中培养的十万大军。这个数字他用了整整一年。从一个在季泽安手下蛰伏的黄泉渡二当家,到蜀国大将军,养了十万大军,没有惊动任何人。

    世人皆知,是北堂弘当年劫走了楚仲桓的亿万家财。只有季泽宇知道——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。当年楚仲桓想要运出大雍的那些金银,大半全部进了自己的口袋,最终会变成了砍向楚仲桓与北堂嫣,季泽安的大刀。

    踏入蜀国境内,季泽宇远远便看见了城门。城墙不高,年久失修,砖缝里长满了枯草,在晨风中瑟瑟发抖。城头的旗帜耷拉着,没有一丝生气。守城的士兵懒洋洋地靠在门洞边,长枪斜倚在肩上,枪头锈迹斑斑。他们打着哈欠,聊着闲天,偶尔朝官道上瞟一眼,又迅速收回目光。这地方太平太久了,久到他们已经忘记了战争的模样。

    守城的士兵看清为首之人,连忙站直身子,朝他点了点头,侧身让开。城门缓缓打开,门轴发出刺耳的吱呀声。季泽宇没有停下,骑着马,不紧不慢地走进城内。身后,十万大军鱼贯而入,脚步声在城门洞中回荡,像雷鸣,像海啸。

    守城的士兵看着那黑压压的人流从眼前经过,眼睛瞪得溜圆。他当兵这么多年,从未见过这么多人、这么多马、这么多兵器。刀枪如林,旌旗蔽日,尘土飞扬,遮天蔽日。他咽了口唾沫,喉咙里发出咕咚一声响。

    季泽宇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,随手丢给那士兵。布包沉甸甸的,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,稳稳落在他手中。士兵打开布包,眼睛猛地瞪大了。金豆子,数不清的金豆子,黄澄澄的,在晨光下泛着醉人的光泽。还有鸽子蛋大小的珍珠,圆润饱满,珠光流转。他从未见过这么多金银,手在发抖,布包差点从指缝间滑落。

    “将……将军……”他结结巴巴地开口。

    季泽宇没有看他,只是挥了挥手:“拿去分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将军!多谢将军!”那士兵连忙道谢,转过身将布包递给身边的同袍。几个人凑在一起,手忙脚乱地分着那些金豆子和珍珠,脸上笑开了花。当兵不就是为了这些吗?谁给钱,就给谁卖命。蜀国谁做皇帝,和他这种无名小卒有什么关系?他只在乎自己兜里有没有银子,碗里有没有肉,家里老小能不能吃饱穿暖。季大将军给钱,季大将军就是好人。季大将军要做皇帝,那就做呗。谁当皇帝不是当?

    季泽宇骑着马,走在队伍最前方。他的背影挺拔,像一把出鞘的刀。晨光洒在他身上,将他整个人镀上一层金色。身后,十万大军跟着他,浩浩荡荡地穿过城门,穿过长街,穿过那些蜷缩在屋檐下、惊恐地望着他们的百姓。

    没有人阻拦,没有人盘问。守城的士兵在分金豆子,巡逻的士兵在躲懒,城防军的将领在睡梦中被马蹄声惊醒,掀开窗帘看了一眼,又迅速放下,缩回被窝里。十万大军入城,如入无人之境。

    季泽宇将大军安顿在了天府郡。这里地处蜀国腹地,四面环山,易守难攻,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。城墙高大坚固,护城河宽逾三丈,城头旗帜猎猎,士兵甲胄鲜明,与前两日那座破败的边城判若两地。天府郡的守城大将姓赵,名广,是蜀王的心腹爱将,曾随蜀王征战多年,立下赫赫战功。此人勇猛有余,智谋不足,最大的毛病是贪。贪财,贪色,贪杯,贪一切能贪的东西。季泽宇用了三个月的时间,送了他三箱金条、两箱珠宝、一箱夜明珠,外加八个美女。赵广照单全收,从此对季泽宇言听计从。十万大军入驻天府郡,赵广连个屁都没放,甚至主动让出了自己的府邸,供季泽宇做临时帅帐。

    季泽宇勒住缰绳,乌骓马长嘶一声,前蹄高高扬起,又重重落下。他翻身下马,将缰绳丢给身边的侍卫,大步走进帅府。帅府很大,三进三出,雕梁画栋,庭院深深。赵广是个粗人,品味却极好,府中一草一木都修剪得整整齐齐,一砖一瓦都擦得锃光瓦亮。季泽宇穿过前庭,穿过中堂,穿过回廊,来到后院。后院有一间密室,密室里有一张地图——蜀国的兵力部署图。这张图,他花了半年的时间才弄到手,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研究,将蜀国每一座城池的兵力、每一位将领的弱点、每一条粮道的走向,都烂熟于心。

    他现在要做的,就是单枪匹马回到蜀国大都。催动蜀王体内的毒,亲手斩杀楚仲桓,然后揭竿而起,一举拿下蜀国。这三件事,缺一不可,环环相扣,错一步,满盘皆输。

    蜀王的毒,是他亲手下的。用的是古汉皇室的毒--“醉心散”,无色无味,无形无影,每月十五发作一次,发作时心如刀绞,痛不欲生。他已经给蜀王下了半年的毒,蜀王也查了半年,请了无数名医,用了无数良药,都查不出来。蜀王只知道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,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更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她身边最信任的宫女所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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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楚仲桓,这个名字他恨了两辈子。上一世,楚仲桓助纣为虐,扶持北堂弘,间接害死了他的父母。这一世,他不会让楚仲桓死得那么痛快,他要亲手杀了他,用他的血祭奠父母的在天之灵。

    季泽宇站在地图前,看了很久。烛火跳了跳,将他的影子投在墙上,孤零零的,像一匹独行的狼。他伸出手,在地图上轻轻点了一下——那是蜀国大都的位置。然后,他又点了一下——那是楚仲桓的府邸。最后,他点了一下——那是蜀王的寝宫。

    季泽宇离开密室,骑上马,直奔蜀国大都。他没有带任何人,没有带暗卫,没有带随从,甚至没有带换洗的衣物。一个人,一匹马,一柄剑。马是乌骓,通体漆黑,四蹄如雪,是万里挑一的良驹。剑是家传的,剑柄已经被磨得发亮,剑刃却依旧锋利,吹毛断发。

    这一路,就连风都是香的。

    天刚蒙蒙亮,都城的城门洞开。晨雾如纱,笼罩着这座古老的城郭,将远处的飞檐翘角晕染得模糊不清。城门处的守兵尚在打着哈欠,长枪斜倚在肩头,枪尖凝着露水,在熹微的晨光中泛着冷光。

    季泽宇一人一马疾驰而来。

    乌骓马踏破晨雾,马蹄声清脆如鼓点,在空旷的城门洞中回荡。他一身玄色劲装,发冠束得利落,腰间悬着那柄家传的古剑,剑鞘上的旧痕在晨光下若隐若现。一夜疾驰,他脸上却没有疲惫之色,只有一种压抑了太久的、即将喷薄而出的锐利。

    而城门口,早就有人在等他。

    几匹高头大马横在门洞中央,马上之人身着锦袍,腰悬金鱼袋,趾高气扬。居中一人四十来岁,面白无须,眉细眼长,嘴角习惯性地向下撇着,像是闻到了什么不好闻的味道。他身后的随从个个膀大腰圆,腰间鼓鼓囊囊,显然藏着家伙。

    季泽宇勒住缰绳,翻身下马。动作干脆利落,靴子踩在青石板上,发出沉闷的一声响。

    他抱拳,态度恭敬,甚至带着几分刻意放低的姿态:“见过魏大人。”

    魏大人。

    魏乔,楚仲桓手下第一走狗。此人本事不大,官威不小,仗着楚仲桓的势,在朝中横着走。满朝文武,没几个敢惹他。不是怕他,是怕他身后那位。季泽宇以前也不把他放在眼里,但现在,他需要这只看门狗。楚仲桓的眼睛太多了,他需要有一双眼睛是闭着的,哪怕只是半闭。

    魏乔鼻孔朝天,眼珠子往下瞥了一眼季泽宇,那目光像是在看路边的一摊烂泥。他从鼻子里哼出一声,算是打过招呼。他身后的随从也一个个端着架子,下巴抬得老高,眼角的余光都不屑给一个。

    “季将军,”魏乔的声音尖细,带着一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的阴柔,“丞相让你回来之后,即刻去见他。”

    季泽宇低着头,声音平稳:“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丞相还说——”魏乔拖长了音调,像是故意在晾着他,“让你记清楚自己的身份。这里是蜀国,不是大雍,不是你的黄泉渡。将在外,君令有所不受——那一套,在这没用。”

    季泽宇躲在袖子中的手握得咯咯直响。

    指节泛白,青筋暴起,指甲几乎要嵌进掌心。他低着头,那张苍白的脸上没有表情,但他的眼睛——那双眼睛里有火,有刀,有被压抑了太久的岩浆,随时都可能喷涌而出。

    他在心里默数。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。

    五下之后,他抬起头,脸上挂着得体的、甚至带着几分谄媚的笑容。那笑容恰到好处,不卑不亢,却也不失恭敬。像是练了千百遍,早已刻在骨子里。

    “我记住了,”他一字一句地说,声音平稳得不像一个活人,“现在就去见楚相。”

    魏乔又哼了一声,那哼声里满是“算你识相”的得意。他拨转马头,带着那帮狗腿子扬长而去。马蹄声嘚嘚,渐行渐远,消失在晨雾深处。

    季泽宇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晨雾在他身边流淌,将他的身影染得模糊不清。他看着魏乔消失的方向,嘴角那个谄媚的弧度一点一点地收回来,像是在慢慢褪去一张皮。

    他松开拳头。掌心被指甲掐出几道深深的血痕,血珠渗出来,顺着指缝滴落,砸在青石板上,洇开一小片殷红。

    他没有擦,只是翻身上马,朝丞相府的方向驰去。乌骓马四蹄翻飞,踏破晨雾,踏破这座还在沉睡的城郭。马蹄声在空旷的街巷中回荡,像一声声沉闷的战鼓。

    他等这一天,等了太久。